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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8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的意见。

一、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99号;联系电话:13980702138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先生;电话:028-8521730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22104

邮箱:37085723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

2022227

附件2 海汇 公众意见表

附件1:海汇后评价——公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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